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一次性输液袋(塑料) 及玻璃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
发布时间:
2025-08-11
一、项目概况:
1、项目名称:一次性输液袋(塑料)及玻璃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
2、最低限价:一次性输液袋(塑料)售价不低于1300元/吨,(不扣除余液)玻璃瓶免费回收。报价低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。
3、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。合同一年一签,最多续约两年。
4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二、申请人资格要求: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并提供声明函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(7)未被“信用中国”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2、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:
(1)需提供: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,法人身份证复印件,法人授权委托书,被委托人身份复印件,单位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证明,排污许可证,业绩资料,所有复印件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,单独封装,并将所有原件带来核查。无原件视为无效报价。
(2)报价方必须在江苏省商务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卫健委推荐输液瓶(袋)回收利用企业名录内,处理种类为:玻璃输液瓶和塑料输液瓶(袋)。提供项目资格的证明;
(3)报价方具有专业评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书(报告中要明确有:玻璃瓶、输液瓶袋、塑料制品的回收处置范围。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必须提供);
(4)报价方具有排污接管证(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)
(5)报价方需提供与医疗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正本两份以上。
(6)报价方必须在江苏省固废平台信息系统登记注册;
(7)报价单位必须在近三年内未受到环保部门或其他政府司法、行政部门处罚或处分。(提供声明函)
报价方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进行现场勘察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投标保证金提交:保证金壹万元整(现金),报价时一并提交。未确定为中标方的,在招标结束后退还。确定为中标方的,保证金则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。如中标方在5日内不签订合同作放弃处理,保证金不予退还,五年内将禁止其参加本院的采购活动。
1.报名截止时间:2025年08月18日16:00
2.开标时间:2025年08月19日09:30
3.开标地址:门急诊五楼会议室
4.联系人:孙先生 联系电话:86524108
四、评标方式
由医院招标小组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经二次报价(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),在满足其他各项资质相关要求下,以报价高者优先确定中标方。中标结果一经公布,不做解释。
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
2025年8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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